企业如何申报绿色工厂?
1、申请企业开展以工厂为主体的绿色工厂创建和自评价工作。自我衡量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并根据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模版”并对照“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对工厂进行自我评价,完成《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2、委托具有评价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进行现场审核和评价。评价机构根据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向工厂提出需要提价的资料清单,工厂准备齐全后,双方商定时间,评价机构对现场进行勘察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在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的基础上完成《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
3、评价合格的企业,可按所在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程序,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4、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确认后,向工信部推荐评估合格、在本地区成绩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的绿色工厂企业名单,并随附相关材料;
5、工信部将在地方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必要时采用现场抽查等方式,确定国家 绿色工厂企业示范名单,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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