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Mark认证简介:
在E-24项目中,我们实验室可以根据ECE R10法规对不涉及到驾驶安全性的汽车电子件,豁免RI和BCI这两项测试。在E1、E4、E8、E24和E57中的汽车电子ECE R10E-MARK直接与TUV合作,在我们立讯检测实验室自己测试。E-Mark也就是欧洲共同市场,对汽机车及其安全零配件产品,噪音及废气等,均需依照欧盟法令EEC Directives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 ECE Regulation的规定,通过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即授予合格证书,以确保行车的安全及环境保护之要求。E-Mark依认证国别不同,所授予之编号也不同,例如像卢森堡提出申请,其 E-Mark 标志为E13/e13。E标志源于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sion of Europe,简称ECE)颁布的法规(Regulation)。ECE包括欧洲28个国家,除欧盟成员国外,还包括东欧,南欧等非欧国家。ECE法规是推荐各成员适用,不是强制性标准,成员国可以套用ECE法规,也可以延用本国法规。从市场需求来看,通常ECE成员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规的测试报告及证书。E标志证书涉及的产品是零部件及系统部件,没有整车认证的相应法规,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是为市场所接受的。国内常见E标志认证产品有汽车灯泡,安全玻璃、轮胎、三角警示牌、车用电子产品等,E标志认证的执行测试机构一般是ECE成员国的技术服务机构。
2002年10月起,根据欧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通过e-Mark相关测试认证,标贴e标志,欧盟各国海关才会予以放行,准许进入当地市场,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之e-Mark认证,势在必行。e标志是欧盟委员会依据欧盟指令强制成员国使用的机动车整车,安全零部件及系统的认证标志,测试机构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发证机构是欧盟成员国交通部门,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各欧盟成员国都将认可。
E-Mark认证E编号:
E标志证书的发证机构是ECE成员国部门,各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E1-德国;E2-法国;E3-意大利;E4-荷兰;E5-瑞典;E6-比利时;E7-匈牙利;E8-捷克;E9-西班牙;E10-南斯拉夫;E11-英国;E12-奥地利;E13-卢森堡;E14-瑞士;E16-挪威;E17-芬兰;E18-丹麦;E19-罗马尼亚;E20-波兰;E21-葡萄牙;E22-俄罗斯;E23-希腊;E25-克罗地亚;E26-斯洛文尼亚;E27-斯洛伐克;E28-白俄罗斯;E29-爱沙尼亚;E31-波黑;E37-土耳其;E57-圣马力诺
E/e-Mark认证流程:
1、 厂商准备技术资料和样品。
2、 进行测试。
3、 首次申请需作工厂检查。
4、 测试报告及厂商技术资料送审 。
5、 欧洲国家交通部门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