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介
津巴布韦工商部2015年3月23日[1]在其官f方网站发布货物认证评估方案(简称CBCA)。根据CBCA方案的规定,从2015年5月16日起,所有出口至津巴布韦的货物在离岸前要进行产品认证。认证合格后取得CBCA证书,货物抵达津巴布韦清关时需出示CBCA证书。如未取得CBCA证书,津巴布韦海关将拒绝其入境。
2、此项符合性认证和海关估价项目宗旨
一、减少危险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口到津巴布韦
二、提高关-税征收
三、在产地和装船前为出口到津巴布韦的规定产品提供符合性证书
四、确保对津巴布韦消费者及行业的保护
五、实现公平竞争
3、产品管控范围
此CBCA项目结合了符合性认证和海关估价,适用于以下具体产品:
一、粮食和农业
二、建筑产品
三、木材和木材产品
四、石油和燃料
五、包装材料
六、电子/电气产品
七、身体护理和保健产品
八、汽车和运输
久、服装和纺织品
十、工程设备
十一、玩具
CBCA证书应在抵达津巴布韦时提交海关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