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移动支付趋成熟|深圳第三方支付牌照如何申请?
根据报告,中国使用电子支付的成年人比例达82.39%,其中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及银行业机构移动支付业务发展为迅速;2019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移动支付434.24亿笔,金额166.08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中国还持续增加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供给。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就实现了增量、扩面、降本、控险平衡发展。
报告称,截至2019年6月末,中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63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4.27%,比各项贷款增速高7.14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户数1988.31万户,较年初增加265.08万户。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也不断加大。截至2019年6月末,中国涉农贷款余额34.24万亿元,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6.10万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的17.80%,较年初增长8.24%,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11个百分点。
第三方支付牌照办理审批机关
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第三方支付牌照办理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3.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4.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5.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1个亿,实缴;深圳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3000万,货币实收。
6.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 电子通信、信息安全等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
(2)、从事支付结算业务或金融信息处理业务2年以上或从事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工作3年以上。
第三方支付牌照办理注册资本要求
央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服务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级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注册资本要3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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