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中转确认书HKNMC
内地近年积极与不同国家及地区签订自由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定内订明货物如经第三地中转而中转过程符合未再加工规定及条件,包括受当地海关或指定机构监管,则可被视为直接运输,可享关税优惠。为优化《海峡兩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下的便利措施及协助更多中转香港货物可以享有「协议」下申请关税优惠的资格,为贸易商提供海关监管服务及签发证明货物中转香港期间未再加工的「中转确认书」。
申请者需于货物到港前提前透过电邮预先向香港海关递交。相关进口缔约国/地区可根据香港海关中转确认书上的资料,对货物进行查核,以考虑有关关税优惠的申请。贸易商有责任向进口缔约国/地区提交中转确认书或其它证明其可享有关关税优惠资格的证明文件。
所需证明文件
有关货物进出境之全程提单;
有关货物之产地來源证;
有关装箱单;
有关货物之货主授权书 ;
其他有关载货之证明文件。
办理香港海关中转确认书因不同产品不同货柜,不同运输方式而办理的资料和提供的文件不一样,如果有什么不了解的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