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D指令与CE标志的关系
CE标志是制造厂商的产品符合欧盟相应指令要求的自我声明,包括低电压指令(LVD)、电磁兼容性指令(EMC)等。为了明显表示产品符合其低电压指令,必须将CE标志标识在产品上。如果CE标志不能标识在产品上的话,也可以标识在产品包装上、用户说明书上或保证书(担保书)上。制造厂商用CE标志标明产品的方式,是告之欧共体各国政府,他的产品是合法销售的,产品是符合包含在CE标志中的官方要求的。CE标志不是消费者认可的标志,仅仅是欧共体各国政府准许进口的认可标志。
LVD适用范围
低电压指令适用于交流50V到1000V,直流75V到1500V范围内使用的全部电气设备。该电压范围是指设备的输入或输出电压,而不涉及设备内部可能出现的电压。以下产品不适用低电压指令:
a) 用于易爆炸环境内的电气设备;
b) 为放射学及医疗为目的使用的电器产品、货物和人员升降机的电气零件;
c) 电表;
d) 家用插头及插座;
e) 电网控制器;
f) 无线电-电气干扰;
g) 符合由成员国参与的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安全法规的船舶、航空器或铁路使用特殊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