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供应商(制造商,进口商或授权代表)需要在欧洲市场上销售之前,在欧洲能源标签产品数据库(EPREL)中注册需要能源标签的设备。
对于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间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其注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
对于2017年8月1日之前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产品,他们的注册是自愿进行的。
自2019年第二季度起,消费者将能够在EPREL数据库中搜索能源标签和产品信息表。
2017/1369 /EU法规第12条和附件I规定了数据库应该是什么样的,以及需要在其中上传哪些数据。对于供应商,它涉及以下数据:
·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地址,联系方式和其他法律标识(公共部分);
·模型标识符(公共部分);
·电子格式的标签(公共部分);
·能效等级和标签的其他参数(公共部分);
·电子格式的产品信息表参数(公共部分);
·已经投放市场的所有等效模型的型号标识符(合规部分);
日前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有:
空调,烹饪电器,加热器,灯具,灯泡,局部空间加热器,家用制冷设备,专用制冷设备,固体燃料锅炉,电视机,滚筒干燥机,轮胎,真空吸尘器,住宅通风设备,冰箱,洗衣机,洗碗机,12KW以下的空调电炉等。
EU/874/2012欧洲家用灯泡的能效等级标签取代旧标准98/11/EC能效等级旧的七个等级的A、B、C、D、E、F、G更新为A++,A+,A, B,C,D,E七个等级,标签样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