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育内容
市知识产权局每年认定不超过10家的支柱行业的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培育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知识产权人才,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三)加强企业专利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运用专利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四)引导企业建立促进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的拥有量和质量。
(五)加快专利技术转化及产业化,不断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重。
(六)引导企业研究和运用专利战略,把专利战略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总体战略之中,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开拓市场和提高经营效益方面的作用。
(八)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确保知识产权申请、维护、、信息利用、专利技术实施、培训和奖励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扶持措施
(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企业的专利技术项目参加各级专利奖评选;
(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企业的专利技术项目列入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
(三)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企业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运用、专利数据库建设等方面,优先提供指导和服务;
(四)市各职能部门对企业开展专利活动予以重点支持。
(五)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按照《珠海市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