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产业目录》)。这是海南自贸港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获得批复后的第三项重大政策文件。三份顶层设计文件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分别从区域建设规划、投资管理体制、产业发展导向等角度出发,持续深化对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支撑,为海南自贸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竞争新优势添薪助力。
特别新增“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
《产业目录》从结构上采用“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的形式,在明确对鼓励类产业的包含关系的基础上,单独列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特别支持的14个产业大类,143个细分产业小类,体现了海南自贸港精准施策,引导产业发展。《产业目录》有效期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覆盖海南自贸港第一阶段(至2025年前)建设时期,即基本确定了海南自贸港分步骤建设中第一阶段的产业指导方向。
旅游业方面
除传统的旅行社业务以外,线上旅游服务、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城市综合体概念的旅游社区等多个新型旅游业务均被囊括在内。
现代服务业方面
航运服务、高端专业服务、海洋服务等相关的多个细分业态被列入鼓励名列,全面支撑海南自贸港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设计岛”“理工农医类国际教育创新岛”“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服务体系”等工作任务。
高新技术产业方面
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种业等高科技含量产业及其细分领域被广泛列入《产业目录》,为海南自贸港产业科技升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本次发布的《产业目录》中,外向型相关词汇频频出现。根据统计,与外向型经济直接相关的词汇共计被提及32次,其中“国际”一词被提及18次,“贸易”9次,“进口”3次,“跨境”2次,“跨国”1次,“全球”1次。这些词汇分布在27个细分小类中,约占143个细分小类的19%,即约五分之一的新增鼓励类产业与外向型经济发展直接相关。另有服务外包、航运服务等业态虽未提及明确相关词汇,但本身即为外向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南自贸港正在通过政策手段大力培育国际化产业生态。
根据2020年6月23日由财政局、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列入此次《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从而可以看出对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和企业培育的重视和支持。海南自贸港未来需用好各项政策的叠加优势,为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产业目录》所适用的税收管理要求
企业申请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自行申报税收优惠并根据要求留存备查资料。
目前该鼓励类清单为一级目录,对于各行业快速多变的业务模式是否能符合该清单,企业或多或少会出现不确定的情况。关于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咨询,目前程序由海南省税务局先行判断,省税务局难以界定时,由省税务局提交省发展改革委界定并出具意见。
我们亦了解到,相关部门计划在2021年第二季度会出台细化指导,使清单更具落地可行性。大家可持续关注海南自贸港相关政策出台的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