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发布了第二批私募“黑名单”。这份名单上涵盖了75家“问题”私募,分别从“触碰监管底线”、“涉嫌犯罪”、“失联”、“未按要求提交法律意见书”等情形对这些私募机构进行区分和归纳,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远离违规机构,避免财产损失。
从该名单中的私募基金机构类型来看,大部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但不乏多家创业投资基金。而从这些私募基金的问题类型来看,“失联”和“未按要求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机构占比Zui大,二者合计占这份名单企业数量的六成以上。本次被纳入名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事由主要包括5类:
1、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未按要求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被中基协强制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因失联被中基协强制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3、因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被中基协公告注销;
4、因触碰监管底线情形被采取监管惩戒措施;
5、涉嫌犯罪进入刑事追责程序登记。
因失联被中基协强制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1、如果协会在自律核查中通过AMBERS平台中登记的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无法与私募管理人取得有效联系,将会发布疑似失联私募机构公告;
2、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与协会联系的私募机构,会被认定为失联机构,并予以公示;
3、公示满三个月后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将注销其登记。
管理人需注意保持AMBERS系统内的联系邮箱、联系电话畅通(设置了主要联系人之后可增加一个备用联系人)。一旦被公示列入失联机构,要及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与中基协取得联系,以尽快恢复正常状态。对于中基协开展的自律核查,管理人也要积极配合,一旦邮件、短信或AMBERS系统内收到核查通知,要在截止日之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报送。
提醒深圳私募基金公司的管理人一定要注意合规操作,在失联的情况下,准时去变更信息,避免被纳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