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融资租赁公司保壳;融资租赁保壳方法
2020年10月15日,深圳市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公告》,要求深籍融资租赁企业于11月底前填报数据、完成企业自查。
按照经营风险、违法违规情形,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分类标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三类。
其中,“正常经营”类主要指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即接受并配合监管、在注册地有经营场所、按要求登录“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即广东省快报系统)等如实、完整填报信息,并符合银保监会《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6月9日下发)基本要求的企业。
深圳市金融监管局表示,“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在报银保监会审核后,将分批分次进行公示,并纳入监管名单。而“失联”和“空壳”等经营异常的融资租赁公司将划归为“非正常经营”类。
自查方法:
完成场地租赁以及招牌制作与悬挂
出具18.19年审计报告
完成公司银行账户的开通以及社保户的开通
完成两名保管的社保缴纳
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完成适合的融资租赁业务的过账,签订协议以及开票等工作,缴纳税金
完成融资租赁系统月报以及提交自查报告
注意问题:
融资租赁公司通过本次自查后会列入金融办监管白名单
要求:
①两个高管的社保不能断缴
②公司场地至少要保留1年的有效期,以后可以做业务迁徙和异地办公的说明,但深圳要保留一个挂牌的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