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品/艺术品有害物检验
项目可行性:
我国装饰品生产制造在上占据关键影响力,近些年经常产生对装饰品的招回实例,也增加了对装饰品制造业企业的稽查幅度。饰品企业需尽早创建起标准的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增加商品监管幅度,持续提升产品品质,以确保商品合乎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成功出入口及自销。
2009年9月,欧盟*家中国海关就通告过,来源于的一批多种多样色调的含金属材料零配件手串、镯子等首饰,因违背REACH政策法规有关镍的限定规定,被觉得存有有机化学风险性,而被德国招回。
2010年1月,因在几款产少年儿童饰品中发觉“铅”,英国顾客安委会(CPSC)警示父母勿买产金属材料饰品给少年儿童,此项对于全部金属材料饰品业的号召,比独立招回某商品的危害范畴更高。
2010年4月,质检总局下发通知公告,明令禁止规定严禁制造业企业应用镉或镉合金制品生产制造装饰品。通告规定执法部门增加监督幅度,并对模拟仿真装饰品制造业企业明确提出特别要求:创建原料信息内容成份档案资料。
检验优点:
我司检验有着丰富多彩的首饰有害物检验和艺术品有害物检验工作经验,可出示技术专业的食品类检测服务,及其*方位的服务咨询。
政策法规:
GB 11887-2007:强制规范GB 11887-2008《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已于2008年12月31日公布,并于2009年9月2日起宣布执行。自规范公布生效日至公布后二年止,即到2010年12月31日,是全部供应商市场销售不符该规范商品的后限期。在限制限期以后,再发觉装饰品中镉成分超过1‰的,一律作不合格产品论罪。
英国H.R. 4428少年儿童有害金属材料法:2010年4月13日,H.R.4428法令宣布起效,在其中要求严禁生产制造、市场销售或分销商含镉、钡、锑的少年儿童饰品,或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欧盟*家镍管控命令2004/96/EC:已于2005年9月起实行,命令规定用以耳朵里面或身体的一切别的位置破孔,在破孔伤口修复全过程中切除或保存的产品,如耳饰等,镍的释放出来不可超出0.2μg/cm2/week。注:此政策法规早已被融合到REACH政策法规配件XVII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