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设备PED指令(2014/68/EU)欧盟CE认证
压力设备指令2014/68/EU产品范围:
1、容器 - 设计和制造的容器,用于容纳压力下的流体
2、管道 -用于在连接在一起以便集成到压力系统中时输送流体的管道部件
3、安全附件 - 旨在保护压力设备免受超出允许限制的设备
4、压力附件 - 具有操作功能和压力轴承座的设备
5、组件 -由制造商组装的几件压力设备,构成一体化和功能性整体在适用的情况下,压力设备包括连接到受压零件的元件,例如法兰,喷嘴,联轴器,支撑件,吊耳等。
CE认证
2014年5月15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统一成员国有关在压力设备市场上出售的法律的2014/68/EU指令。压力设备指令97/23/EC的目标是确保固定压力设备在欧盟范围内自由流通,确保高度的安全性。
在指令的共同体制度下,高于指定压力和/或体积阈值的压力设备和组件必须:安全,符合涵盖设计,制造和测试的基本安全要求,满足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并带有CE标志和其他信息。
该压力设备(PED)2014/68/EU指令范围内的压力设备根据该指令附件II中的危险等级递增,分为不同类别(从I到IV)。对于II类或更别的设备,必须有公告机构的参与。仅对于I类产品,制造商才可以进行合格性评估并自行记录评估。
欧洲压力设备指令(PED)包括:
1、简易压力容器(SPVD) -2014/29/EU:压缩空气和氮气容器。例如,空气压缩机,气动系统,制动系统等。
2、压力设备(PED) -2014/68/EU:压力容器,热交换器,反应器,低温容器,水管锅炉,壳式锅炉,安全阀,阀门,灭火器,呼吸器用气瓶等
3、可运输压力设备(TPED)-2010/35/EU:高压气瓶,液化石油气瓶,低温运输容器,单向瓶,气筒,气瓶束(框架),气体运输罐(低温气体/液化石油气/在公路和铁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