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强制范围内的玩具产品:
之前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将儿童用品分为7种,分别为: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4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为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根据历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情况,在不改变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对目录内部分产品种类进行归并和优化。目前,优化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7大类103种产品。
调整后的强制性产品目录里儿童用品分为3种,分别为:童车、玩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包括童车类产品(2201)、玩具(2202)和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2207),将过去单列的各类玩具产品归入“玩具”这一大类中。
在玩具类产品中,需要强制认证的是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童车类产品则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等。
根据该公告的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的第82项,玩具被划分为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4种产品,取消了“弹射玩具”和“娃娃玩具”这两个类别。
但这并不意味着“弹射玩具”和“娃娃玩具”不再需要CCC认证。第82项中,娃娃玩具被归入塑胶玩具的类别下;而弹射玩具多带塑胶或金属材质,被分别归到塑胶玩具和金属玩具的类别里。
市场监管总局只是对强制性目录内的玩具产品进行了类别的归并优化,并无删减和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