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5日,欧盟委员会决定所有从进口的奶粉成分占15%以上的商品在进入欧盟之前必须进行检验。
■ 2008年10月7日,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 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 法》(GB/T22388-2008)。
■ 2008年10月8日,公布了临时管理限值:
→ 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限量值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 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奶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限量值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 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限量值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三聚氰胺检测方法:
■ 高 效液相色谱法
■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 奶制品(如原料奶、成品奶、液态奶、酸奶、奶酪、奶油、炼乳等)
■ 婴儿食品(如婴幼儿配方奶粉、其他婴幼儿奶制品)
■ 含奶粉成分的食品(饼干、蛋糕、巧克力、奶糖林、冰激凌等)
■ 食品原料(包括淀粉,大米蛋白, 玉米蛋白, 谷朊粉、粮油、面粉、大豆制品等)
■ 宠物食品
■ 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