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也是一种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和发明一样,都是一种技术方案,也就说二者都必须是解决具体技术问题的发明构思。实用新型只保护具有特定形状或者构造的产品,不保护方法。而发明不但保护全部的产品,还保护方法。
"技术方案"只有四个字,可它的的潜台词却很多。其中Zui关键的几个就是:
必须要利用自然规律;
必须能够稳定可靠反复地实施;
必须是有具体的实施方式的;
必须是利用了技术手段的。
产品的形状
实用新型的确只保护产品,但不是所有的产品都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想要得到实用新型专利的"芳心",产品必须要有确定的形状。
这种形状必须是能够从外部观察到的。那些像雨像雾又像风的气态产品(如喷剂)就被"拍死"掉了。
这种产品的形状必须是确定的。像粉末状、颗粒状、液态以及变形金刚态的物质也不行。
当然,凡事没有。某一产品中也可以有无确定形状的物质,只要该产品的形状是确定的就可以,并不要求它所有的组成部分都有确定的形状。Zui明显的例子就是温度计,其中的液态水银就没有固定形状。
只要是在某一特定情况下具有确定形状就可以。比如雪糕,在低温下形态固定;降落伞,在打开后形态确定。当然,这种确定的形态必须是可以反复实施且具有一定稳定性的,如果把一种新型的沙子堆起一种形状,即便是堆成沙雕,也不能成为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产品的构造
产品是否能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还要看其是否具有构造。
所谓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结构,比如自行车的轮子、链条、脚蹬的组合关系等;也可以是线路结构,比如电脑主板众多元器件的排布和连接关系。
产品的组成成分、分子结构或金相结构等则不属于产品构造。比如药品的成分含量就不属于产品的构造。
即便有确定的形状和构造也不一定满足要求。以自然界中的生物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如自然形成的假山、太湖石、雨花石,古代君王用敌人头骨制成的酒杯等,都不可以。因为这些都不可以稳定可靠地反复实施,换言之,都不是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技术方案。至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中的"新的"并不是指"新颖性","适于实用"也并非是指"实用性",只是为了把实用新型和发明、外观设计区分开来而已。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资料:
1、技术交底书(可由我们协助提供),产品CAD爆炸图
2、申请人信息:个人名义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公司名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流程,周期:
提交申请资料→专利局受理下发专利受理书→进入审查阶段→审查通过下专利授权→下授权交第1年年费后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下证周期为6-8个月左右;
以上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事项,有需要的老板们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