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号的主要流程如下:
1、先根据产品,查查有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2、查出结果若有列之一情况的,需要编制产品的企业标准:——该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的;——该产品高(或严格)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但企业有制定企业标准要求的;
3、编制产品的企业标准(初稿)。
4、评估产品。
5、根据产品检验报告和其它情况,组织人员对企业标准(初稿)进行修改形成企业标准送审稿。
6、组织专家对企业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并做好会议记要和审查结论。
7、整理好将上述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后,向企业标准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8、按主管部门备案要求补充相关的资料,并按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即可。对有些产品或某些行业(地方)对上述流程可能有不同的改变,但其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差别。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下载申请表格填写打印,备齐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报送的办事窗口。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专家组成员资质证明等复印件需由本人签名。
2.受理。质监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出具接收材料回执;不属于备案范围、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补正材料。申请人补充申请材料后可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质监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备案并发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通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发出《企业产品标准不予备案通知》并予以情况说明。
4.送达。《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通知》和《企业产品标准不予备案通知》由省质监局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