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的处理方式仲裁并非解决软件著作权合同有关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纠纷的必经程序。在合同中没有仲裁生后,如果当事人之间不能自行和解,则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调解
这种调解是指纠纷的双方(或多方)在共同推选的调解人的主持下,由纠纷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活动。由于这种调解是通过非诉讼程序进行的。其调解结果果不具备强制执行。即如果当事人不按照调解结果去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无权为以上述的调解结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仲裁
软件著作权合同纠纷案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并非解决软件著作权合同纠纷的必经程序。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和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依据有效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后,仲裁机关做出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中应当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裁决中的受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行政处理
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中的权利人,可以就其权利而发生的侵权行为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做出行政处理。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针对侵权事实,自行决定立案处理。
(4)民事诉讼
软件著作权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不能自行解决纠纷,或调解不成,或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民事诉讼。
(5)行政诉讼
当事人如果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就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所做的行政处罚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