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专利权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和分析他人提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主要理由,有针对性地准备和撰写答辩意见陈述书。专利权人应该认真阅读和理解对比文件,分析自己的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之间的本质区别,来确定对方提出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会破坏本专利的专利性。专利权人分析对方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和充分等。通过分析,专利权人做到心中有数,再作出决策。如果专利权人发现他人提出的理由不成立,提供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则专利权人就可以着手准备答辩意见陈述书,请求专利局驳回无效请求。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