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领事盖章的单证范围:
(一)、用于通关结汇的各类单证。如:产地证、商业inv、箱单、提单、保单等;
(二)、用于国际商事活动的各类文件。如:合同、价格单、协议、营业执照、声明、报关单等。
(三)、其他涉外商事活动中需要盖章的文件。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大使馆的领事盖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大使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盖章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盖章,而后外国驻华大使馆再确认盖章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盖章?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盖章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大使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盖章,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大使馆办-理领事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