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领事认证服务!为您排忧解难;2007年9月起按CCPIT新规定,CCPIT加签文件不能直接在文件上加签,要做成证明书的形式来加签。
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加签?
答: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加签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加签。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加签。
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如何对国内发生的事实办-理公证、加签手续?
答:公证所涉及的事实发生在我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我国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申请公证,并办-理加签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加签和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馆的加签。
在香港领事馆加签一般是3个工作日,加上邮寄休假的时间,所以一般是7天。北京领事馆加签的一般是在7-30个工作日,视国家而定,委内瑞拉,利比亚,巴西,卡塔尔等国的时间较长,但一般都是三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