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内领事加签中的“单加签”,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拟送往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加签后,文书使用国告知,无需办-理该国驻华领馆的领事加签,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这通常被叫做“单加签”。
2.国内领事加签中的“加签”
所谓“加签”,是指我国涉外公证或商业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加签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领馆的领事加签,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这通常被叫做“加签”。
3.如何知道要办-理单加签还是加签
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有关驻华领馆和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单加签或加签。
2007年9月起按CCPIT新规定,CCPIT加签文件不能直接在文件上加签,要做成证明书的形式来加签。
领事加签的费用
1.一般情况下,办-理领事加签所发生的费用由我司先行垫付,待加签文件寄回,再据实结算。对于有不良记录(结算不及时等)的合作伙伴,则应预交办-理费用。
2.已送进领馆进行加签的文件或单据,申请单位发现错误要求退回的,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撤单申请,贸促会可以帮助及时追回,但其已发生的费用,申请单位必须承担。
3.由于各个国家领馆的规定、收费及注意事项时有调整,所以办-理领事加签的费用不是一成不变的。
领事加签的概念
领事加签(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CONSULATE),又称“领馆加签”。从广义上来说,领事加签是指由外交、领事机构证明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上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从而使该文件具有境处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出口企业所提供的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件,要求经该外国驻华领馆加签,方可在进口时办-理通关结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