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等国家驻华领事规定,对申办领事加签的文书需要留存归档,且存档的文书也要经过我国外交部认证司办-理领事加签。所以向上述外国驻华领事申办领事加签时,应按要求一式两(多)份的原件,办-理领事加签。
哪些领事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可向我们索取)?
埃塞尔比亚、、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领事翻译,收20元翻译费)、意大利。
个别领事有何特殊要求?
巴基斯坦 领事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加签;
哥伦比亚 领事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加签;
科威特 领事要求Invoice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加签,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加签;
阿根廷 Invoice类文件与其他类文件应分别填表送办;
沙特 产地证、Invoice类文件与其他类文件分别填表送办。
领事加签的作用
1、通过领事加签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真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
2、作为出口结汇的一个必经程序和出口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领事加签,可以使被加签的单据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域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
3、通过领事加签可以使进口国的驻华使(领)馆对我国与其贸易进行审查,特别是就进口国实行特殊贸易政策(例加禁止或进口、反倾销)的货物实施审查并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