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设立持股平台?
1、保证创始人的控制权
创业公司选择持股平台,考虑的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这是必须解决和关注的问题。员工做股权激励,无论是合伙企业还是公司形式,都是创始人掌握控制权的表现,合伙企业通过普通合伙人的决策实现,公司则通过股权间接持股来实现控制。
2、绕开股东人数限制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股东人数的限制,使公司能够进行股权激励的员工人数受到了制约,而通过设立持股平台,则扩大了股权激励的人数范围,更好地实现激励员工的目的。
3、“滤掉”小股东的发言权
员工直接持股的情况下,召开股东会需要通知全体股东,包括股权激励的员工,鉴于股权激励后股东人数过多,股东会召开与表决的流程就会繁杂。设立持股平台,可以由股权激励平台的代表参加公司股东会,实现“滤掉”小股东声音、不使决策程序复杂化的目的。
二、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的特点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GP)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LP)所组成的合伙。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对外以企业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以通过较少的出资获得合伙企业的控制权,成为国内股权投资基金和员工股权激励常见的组织形式。
在员工持股合伙企业中,通常由拟上市公司高管或控股股东担任普通合伙人,被激励对象担任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对外表示意思由合伙事务执行人作出,操作相对简便,由合伙事务执行人代表合伙企业所持股权参加项目公司的股东会,也便于“控制”,容易作出有效决议。
以有限合伙作为间接员工持股平台,无需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复杂的公司治理结构,节省持股平台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