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私募投资基金注册公司——海口市私募投资基金奖赏对策
1、项目投资重点奖赏:对经我国股票投资中基协(“中基协”)办理备案,并在三亚市申请注册备案且进行项目投资业务流程的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给与项目投资奖赏。奖赏的具体项目投资基金规模以扣减注资测算。其在三亚市上一本年度具体投资总额超出2000万余元的,按具体投资总额1%的占比给与奖赏;做到1亿人民币的,按具体投资总额1.5%的占比给与奖赏;做到2亿人民币的,按具体投资总额2%的占比给与奖赏,每一个股票基金奖赏总金额不超过500万余元。
2、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组织 奖赏:对申请注册在三亚市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组织,项目投资海口市地区内公司并产生实体线产业链的,按其具体及时投资总额1%的占比给与奖赏,奖赏Zui大不超过500万余元。
3、税收优惠政策:以有限合伙企业方式开设的財富监督机构,可采用“先分后税”的方法,其运营和别的个人所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税款要求由合作伙伴各自交纳企业所得税。財富监督机构因取回、出让或结算处理其所项目投资股份而产生的权益性投资损害,能够按税收法律要求在抵扣。合乎居民企业标准的財富监督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别的居民企业所获得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合乎税收法律要求的,可做为不征税收入,免税所得税。財富监督机构交纳房地产税、城区土地税、地区水利工程股票基金确实有艰难并合乎免减标准的,报税收单位准许后,可酌情考虑给与免减。
海南私募基金公司注册——三亚私募基金奖励措施
1、对在三亚亚太金融(基金)小镇注册落地(含新设或迁入),并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基金管理人及所发起的私募基金、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备案的创业投资类公司给予财政奖励: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创业投资类公司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财政奖励按月执行外,其余各项奖励实行一年一次集中申报和评审,每年6月份由各金融机构、企业申报上年度奖励并提供申报材料。
2、企业年纳税总额(含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合计)达到50万元,缴交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属三亚市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给予财政奖励,任意一个自然年度内企业所缴税款累计达到50万以后,当月纳税,次月给予相应奖励;企业中高管及有限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缴交的个人所得税(投资收益、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工薪收入部分)三亚市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按给予财政奖励,3年后适用办法视情况另行制定,企业10年内不得迁出小镇,如迁出则退回奖励。
2、鼓励三亚亚太金融(基金)小镇内的各类投资基金支持三亚市实体经济发展,所投企业符合三亚市旅游、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且企业纳税地点在三亚的,按照其投资额度的1%给予一次性项目资助,Zui高资助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对绿色产业基金、气候基金在我市绿色产业的投资额按2%给予奖励,Zui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
4、基金小镇的各类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租赁的本部自用办公用房,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40%给予补贴。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享受租金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海南自贸港的设立,附带了税收优惠、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便利等一系列的政策利好,这必将吸引一大批境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海南。了解更多海南私募基金注册、海口私募基金注册、三亚私募基金小镇入驻相关事宜可咨询腾博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