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税局申请变更,所需材料:
1、领购发票申请表。(到国税局服务大厅领取)
2、发票领购本。
3、将已领取的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完后,带着全部销货方记账联和IC卡。
4、相关的业务购销合同复印件(证明要多大的发票金额)。
5、公章财务章法人三章带齐备用。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五条规定,发票实行开票限额管理。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限额是指:
千元票:不含税金额可以开具999.99元,价税合计999.99*(1+17%)=1169.99元
万元票:不含税金额可以开具9999.99元,价税合计9999.99*(1+17%)=11699.99元
十万元票:不含税金额可以开具99999.99元,价税合计99999.99*(1+17%)=116999.99元
百万元票:不含税金额可以开具999999.99元,价税合计999999.99*(1+17%)=1169999.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