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过霍尔果斯大清退之后,影视公司开始寻找下一个税收洼地,而海南,正在成为明星们的又一个栖息地。去年5月,海口市人民政府印发《海口市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下简称《规定》),通过23条政策措施,招徕影视公司,奖励从业人员,以促进海口市影视产业发展。
企查查数据显示,在该政策发布10个月内,海南新增注册“影视”相关公司高达2062家,平均每月200余家,2021年3月更是高达427家。这里面不乏沈腾、白敬亭、王一博、黄磊、黄子韬、那英、吴京等影视明星,管虎、高群书、侯鸿亮、孔笙等行业大佬,以及华谊兄弟、华策影视、开心麻花、唐人影视、光线传媒、阿里巴巴影业等头部影视公司。
可见,影视公司“南迁”,明星集体“下海南”,正在成为当下热潮。
对于影视产业,海南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海南自贸港的政策优惠,除了负面清单行业以外,全省、全行业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降至15%的优惠,大大降低在海南注册企业的税负。同时,海南个人所得税Zui高边际税率从45%降至15%。
这对高收入群体的明星而言,无疑能够节省一大笔税款。以明星片酬3000万为例,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在海南优惠政策下,可节税1480万。
此外,《海口市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对影视企业落户、影视作品播映、剧本创作等多个方面给与奖励支持,网视互联整理如下:
1、奖励影视企业落户
对在海口注册登记的影视企业,自缴税年度起,按其形成的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达到条件还将给予100-400万不同级别的现金奖励。
2、奖励知名影视创作人(编剧、导演和演员)
电影作品票房累计达20亿元(含)以上的编剧、导演和曾主演电影票房累计达30亿元(含)以上的演员,在海口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影视公司并控股2/3以上,公司名称须有“海口”字样,公司作为第一出品方拍摄的电影作品,在电影片头出现公司名称或动态LOGO超过3秒且票房达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3、奖励影视摄制人员
海口市影视企业在本市影视剧摄制期间聘用的从业人员(演员、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摄像、场景、化妆等),按照其酬金所得形成的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
4、支持影视企业拍摄
影视摄制单位(含境外)在海口市拍摄期间[含前期筹备和后期制作(除外)]所发生的食宿(餐费按50元/人/天、住宿不含套房)、交通(海口出具的每人一次往返不含头等舱的机票、不含软卧铺的火车票)、场地和设备租赁等费用,凭合法有效凭证,据实给予20%的补贴。
5、支持影视作品播映
影视企业拍摄的正面宣传展现海口本土题材的电视作品在省级卫视(湖南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上海东方卫视、北京卫视)和中央电视台(1套、8 套)黄金时段(19点至21点)首播,每集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部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电影作品在全国影院上映规模达到500 家(含)以上的,每部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海口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拍摄的电影作品在中央电视台(6套)黄金时段(19点至21点)首播,每部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进入电影院线上映并且票房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每部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达到3亿元(含)以上,每部给予一次性奖励250万元;达到5亿元(含)以上,每部给予一次性奖励350万元。
6、奖励获奖影视作品
海口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拍摄的影视作品,从海口申报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获得华表奖、百花奖、金鸡奖,国际A类电影节Zui高奖的电影作品和获得飞天奖、金鹰奖的电视作品,每部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7、奖励影视剧本创作
反映海南题材影视剧本由海口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投资拍摄,其电影作品在全国影院上映规模达到500家(含)以上,其电视剧作品在省级卫视(湖南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上海东方卫视、北京卫视)播出,其网络电影或网络电视剧作品在知名视频网站(腾讯、爱奇艺、优酷)播出,按剧本计税交易金额的50%给予平台运营公司所签约合作的编剧创作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海口还奖励影视作品出口,支持影视企业引进人才,支持影视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影视企业投资固定资产融资,支持后期制作公司建设。
在举办电影首映式、影视展、影视论坛、影视赛事等活动等方面,海口同样给予每场50-200万的补贴。在金额以内,甚至可以做到给予展位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