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如何设立登记
分公司设立登记,应该先准备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等,再去相关部门进行填写表格,进行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 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四、成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首先准备好以下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2份
3、总公司股东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本市户口人)需计生证原件、相片(共8张,5张大一寸,3张小一寸
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全体股东签名
6、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2份
7、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份
8、总公司地税、国税副本复印件;(2份
9、填写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10、证明书(用于办理分公司代码证
1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答: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终应总公司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