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是什么意思:
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
信用担保机构通过介入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这些资金出借方与主要为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方之间。
作为第三方保证人为债务方向债权方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债务方履行合同或其他类资金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在其业务性质上,融资担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双重属性,属于一种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务。
它通过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为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方双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以此促进双方交易的完成。
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过程中,信用担保机构要完成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对资金需求方的信用评估;
另一方面是向资金供给方提供自身资信证明,取得其对自身信用保证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认可。
一. 深圳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要求
(一)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并以货币一次性实缴,且不得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二) 股东要求。应当由一至两个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等作为主发起人组建,主发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 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
(b) 持续经营3年以上,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近3年累计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
(2) 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a) 拥有发起出资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的实业背景并在所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
(b) 无重要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不良从业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 股东出资要求:
(a) 由一个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由两个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20%;自热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应持有不低于10%的股权;
(b) 一般发起人应具有一定的行业背景、持续的出资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原则上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且持股比例不低于1%。
(4)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5) 高管人员: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高管人员应具备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关资格的人才):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资格,熟悉经济、金融、担保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意识,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和能力。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担保或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
(b) 从业人员应参加专门的担保、金融等方面培训,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有良好的合法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意识。
(6)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7) 办公场地:营业场所具有合约所有权或使用权、消防设施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