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巴FTA产地证怎么办理?
中巴产地证FTA由中国贸促会和商检局签发办理,企业可自行注册登记办理,也可以我们原产地证代理代办。
中巴FTA产地证办理流程如下:
a.填写好中巴FTA产地证的格式内容。
b.安排出证,见描件付款。
C.邮寄正本到您的地址。
2.办理中巴FTA产地证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的资料不多,只需要填写好FTA产地证的格式内容就可以了.
——代办中巴产地证FORM P,欢迎来电咨询
办理中巴FTA产地证注意事项如下:
一、后发证书的签发:货物出口十五天后申办的证书需按后发证书办理。后发证书签证按普惠制后发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后发证书第十三栏标记"ISSUEDRETROACTIVELY"。
1二、更改证书的签发:证书签发后出口人发现证书错误可对证书进行更改申请。更改证书签证要求按普惠制更改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
三、重发证书的签发: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出口人可办理重发证书。办理时需提供原证书正本的复印件或第二副本,提供相关的商业单证的复印件,如提单、报关单。重发证书第十三栏标记"CERTIFIED TRUE COPY"。
四、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直运规则:产品运输必须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规直运规则。经香港、澳门转口至巴基斯坦的货物,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后,出口人可持上述证书及有关单证,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未再加工证明”
六、出口人声明:每批货物的离岸价不超过200美元,无需办理产地证,出口商简要声明即可。离岸价不超过200美元的邮递品也应照此办理。
七、其它签证要求:其它签证要求按普惠制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