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把那些由个人捐资设立,于公益事业的基金会也叫做家族基金会。然而,即便这种基金会恐怕也只能叫做家庭基金会,而不是家族基
金会。因为这些基金会仅仅为某个人,或某个小家庭把控,而不是整个家族集体性控制。
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家族基会,而非以家族或家族企业作为发起人的公益基金会,其特征大体可概括如下: .
一、基金会的发起 人和原始基金的提供者通常为某个或若干个家族或家族企业。
二、基金会的决策者、管理者通常该家族成员担任。尤其是基金会的初期阶段更是如此。
三、基金会的受赠资金或财产通常由一个或若干个家族或家族企业提供。
四、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主要是家族成员及其后人的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助学助考,以及相关文化活动等。
五、受益人范围为通过章程规定的,以特定程序确认的家族成员及其后人,少是上述人员具有优先受益的权利。
相对前四个特征而言,第五个特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族基金会,非公益基金会的本质所在。关于设立基金会的相关详情,咨询合泰企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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