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产品属于 GPSD的范围?
GPSD适用于供消费者使用的任何新产品、二手产品或翻新产品,或者可以合理预见到消费者可能会使用的产品。这包括在商业活动过程中提供或提供的产品,包括在提供服务的背景下。
GPSD还适用于属于特定行业欧盟立法(例如玩具指令、化妆品法规等)范围内的产品,只要特定要求或标准未涵盖在这些特定行业立法中。
排除在 GPSD范围之外的是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这些产品类型属于单独的立法。
什么是通用产品安全指令下的“安全”产品?
如果产品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存在风险,或者产品存在被认为是可接受的且符合高水平保护的风险,则该产品是安全的。安全产品的概念考虑了其特性、包装和外观、特殊的消费者群体(例如老年人或年轻人)以及对其他产品的影响。
如果您是产品的制造商(在欧盟成立),或者您是制造商的授权代表或供应链中的任何其他zhuanye人士,其活动会影响产品的安全,那么您就是生产商。如果您在产品上贴上您的姓名、商标或任何其他显着标志,或者您对其进行了翻新,则您将被视为制造商(也被视为生产商),以符合GPSD 的目的。生产商可能需要采取其他措施以确保其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的示例包括:
包括对消费者而言的产品或其包装上的信息,例如生产商的身份和详细信息以及产品参考或(如适用)其所属的产品批次;和
对已上市产品进行抽样检测、调查,并在必要时保留投诉登记册,并向分销商通报此类监测情况。
国家当局的职责
指定的国家当局负责市场监督。他们
检查市场上的产品是否安全
确保制造商和商业链应用产品安全立法和规则
必要时实施制裁
产品安全承诺:在线市场对第三方卖家在线销售的非食品消费品安全的自愿承诺。
在实践中,这意味着符合分销商资格的履行服务提供商根据欧盟统一立法和通用产品安全指令承担以下责任:
分销商 在将产品投放市场时必须谨慎行事。该义务是指任何合理且通常谨慎的经营者试图防止损害的行为。经销商必须能够向市场监督机构证明他们的行为是谨慎的 。
分销商在将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必须验证:
(一)产品(如果适用)带有 CE 标志(如果符合条件)或其他法律要求的标志,
(二)产品随附的必要信息(例如用户安全说明、欧盟符合性声明),
(三)满足标签、用户说明和其他随附文件的语言要求,
(四)满足有关制造商和进口商的可追溯性要求。
经销商 有义务与市场监督机构合作。在适用的情况下,他们必须:
(一)在他们认为或有理由相信产品不合规或危险的情况下启动纠正措施 ( 62 ) ,
(二)协助市场监督机构确定对产品负责的制造商或进口商 ,
(三)与当局合作并根据合理要求提供证明符合性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文件,以及
(四)在向他们提供产品或他们提供产品后的 10年内(如果是协调产品),确定提供产品的任何经济经营者以及他们向谁提供这些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