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RoHS是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1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
灯具设备ROHS测试报告办理要求
ROHS认证指令包含的豁兔条款允许汞和某些铅在照明中的应用。所有其他有害物质的含量均不得超过均质材料中MCV的百分比(请参阅RoHS认证指令豁免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RoHS认证指令包含许多可能适用于照明设备的豁免,概述如下:
1、每个紧凑型荧光灯(CFL)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5mg.
2、用于一般用途的直管荧光灯中的汞不得超过:卤磷酸盐灯中10毫克
在正常寿命的三磷酸盐灯中为5mg使用寿命长的三磷酸盐灯中为8mg
3、对于用于特殊目的的直管荧光灯中的汞含量没有限制
4,RoHS认证指令附件中未提及的其他灯泡中的汞含量没有限制。
5、荧光灯管中的铅含量没有限制.
6、用作钢中合金元素的铅zui多可包含0.35%的铅,铝的0.4%的铅和铜合金的4%的铅。
7、对在高熔点温度类型的焊料中使用的铅没有限制(即,锡铅基合金中铅的含量为85%或更多)
8、对带硅酸盐涂层的线性白炽灯中使用的铅没有限制。
9、在非常紧凑的节能灯(ESL)中,对于以特定成分的PbBiSn-Hg和PbInSn-Hg作为主要汞齐,而以PbSn-
Hg作为辅助汞齐的铅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