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肯尼亚标准局KEBS实施的出口前符合性评定方案PVoC的相关法令要求,所有在管控目录下的进口货品在海关清关时必须随附一张产品符合性证书CoC(Certificateof Conformity),以证明所进口的产品符合肯尼亚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
一、肯尼亚PVoC申请流程如下:
1.出口商递交进口许可证IDF(Import Declaration Form), 形式发票;和完整填写的申请表-Requestfor CertificateForm(简称:RFC),申请表应详述货品情况,并提供产品质量文件如测试报告、技术参数、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等;
2.确定计划下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适用的标准;
3.初审通过后预约验货(双方约定时间地点);
4.检验完成后出口商递交Zui终文件(商业发票和装箱单);
5.出具肯尼亚清关证书CoC。
二、肯尼亚PVOC(装船前认证)商品种类包括:
1.所有二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包括电子装置)和电器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摩托车、自行车、纺织品。二手轮胎,汽车零配件。
2.食品、农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包装食品,奶及奶制品、肉和肉制品、果汁、饮料、酒精饮料、油脂、谷物、糖和糖制品、动物饲料。
3.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M/V轮胎、自行车轮胎、铅笔、圆珠笔、橡胶避孕套、纸和纸制品、肥皂和去污剂、鞋油、安全火柴、化肥、水净化剂、水泥。
4. 燃料和石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汽油、石蜡、石油和润滑油。
5. 纺织品,包括但不限于:织物、服装、纱线、毯子、室内装潢用品、家具织物、碎布、地毯。
6. 鞋类,包括但不限于用以下原料所制鞋类:皮革、橡皮、塑料、帆布或其他合成品。
7. 玩具和儿童保育产品(所有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洋娃娃、微缩和仿真模型。
8.电子(包括电子装置)和电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包括电子装置)和电器产品:家用电器、影印机、电脑、打印机,除灯座、开关和插头以外等以外的其他电子消耗品。
9.机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LPG汽缸和配件、汽油和煤油炉、防风灯、锁、钉子、手工工具、自行车、汽车配件,减震器、风扇带、安全带、制动块、火花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