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关于退运货物质量检测报告相关问题报关-出口退运
(1)退运案例:某东莞电子公司出口一批DVD机到美国,因机内有一些部件损坏,需退回东莞工厂维修。但因为海.关手续麻烦,客户选择退入保税区,首先货物从美国运到香.港码头,然后提交货物详细信息给我司,我司经福保一号通道直接到香.港码头提货,进区之前我司根据货物详细信息在福保打EDI单备案登记即可进区,无需其他手续和资料。货物储存到我司仓库,工厂带技术人员进区维修,仪器可以临时申报进区,用完即可返回工厂。包材是以我司自用物资申报进区。货物维修完成后,直接在香.港码头(或盐田蛇口码头)提空柜进福保装柜。
保税区退运的货物需满足以下条件: 1、货物必需是九.成新以上,每个产品有独立完整的包装,2、退运是因产品质量本身问题,不能是以翻新为目的。 3、外包装上面必需标明原产国,即非中性包装。
并且能够取得提供的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三)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自启运日(以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2个月内办理结关核销手续。第三条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其率执行时间以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第四条出口企业应自启运日起2个月内,凭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向主管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启运港退(免)税。出口企业自启运日起超过2个月未办理结关核销手续或未申报启运港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使用正常结关核销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退(免)税。出口企业申报办理启运港退(免)税时。
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1.原出口货物报关单;2.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的进口报关单(报关单的备注栏应备注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号,因原出口货物短少而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需要提交);3.原出口货物税款缴款书;4.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5.认为需要时,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出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出口关税。被更换的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时不征收出口关税。被更换的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上述公告发布后,微信公众号“发布”就收到了诸多网友的提问:“哪些行李物品会被‘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