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兼职规定
(1)不得在非关联私募机构兼职;
(2)不得在冲突业务机构兼职;
(3)法定代表人可以兼职;
(4)其他高管原则上不能兼职,可以有条件的兼职,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兼职;
(5)兼职高管数量不得高于全部高管人员数量的1/2;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情形 | 需提供的材料 | |
私募高管可以兼职
| 1.私募高管可以在诸如实业企业等非私募机构兼职。(并且该企业开展的业务不属于冲突业务) | |
2.高管可以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 | 提供材料说明在该高管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等材料等。 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 |
私募高管不可以兼职 | 1.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 |
2.不得在与私募业务相冲突业务的机构兼职。 | ||
3.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员原则上不应兼职。 | ||
4.风控负责人应当为全职。 | ||
兼职高管人员数量应不高于申请机构全部高管人员数量的1/2 |
【冲突业务】: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