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企业在取得商委《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后,需及时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1.赴驻外使领馆报到
根据《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第十三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投资主体投资的境外企业在获得商委《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半年内需到我驻当地使(领)馆完成报到登记,并在完成后10个自然日内,投资主体将“报到登记回执联”上传至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2.外汇管理局备案
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即商委和发改委核准通过,获发证书),需要通过银行,向境内机构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
外汇管理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有关情况,并向境内机构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内机构在获得外汇登记证之后即可汇出资金。
3.外汇管理局年检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对于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办理ODI外汇登记的境内投资主体应当于本年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完成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ODI作为一种传统的海外投资渠道,只能采取直投形式,一般适合企业进行海外业务的拓展、并购,并不适合一般投资者。因此一般投资者如果只是注册海外公司离岸经营,利用海外公司做中转贸易,已到达节约税务和采购成本的目的,并不直接在海外进行投资是不是需要申请ODI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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