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EuropeanCommission)2019年3月11日通过了一系列欧盟能效标识的新规和新样式,并于2019年12月5日,公布了新法规生效日期为发布后20天,即2019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全面强制执行日期为2021年3月1日。
重点摘要
1. 2019年3月11日,欧盟发布草案决议自2021年4月1日起废除欧盟生态设计指令(EC)643/2009,并实行新的草案。
2.2019年12月5日,欧盟在官方刊物上公布了L315立法。新法规生效日期为发布后20天,即2019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全面强制执行日期为2021年3月1日。
3.本文汇总了欧盟能效标签适用范围、能效等级、标签要求及样式、时间节点等相关主要信息。
适用范围
2019年3月11日, 欧盟委员会通过的6大类产品新能效标识的样式和外观,包括:
·5大类家用产品,对其原有能效标识进行了调整:
1)洗碗机;
2)洗衣机和烘干洗衣机;
3)冰箱,包括葡萄酒柜;
4)灯;
5)电子显示器,包括电视、计算机显示器和数字引导标识显示器
·1大类商用产品,对其采用全新的标识样式:
用于商店和自动售货机,带有直销功能的冷藏设备(也称为“商用冰箱”)
制冷产品范围:使用市电,容积>10L以及≤1500 L的制冷器具。
法规不适用以下产品:
(a) 除卧式冷柜以外的专业用途制冷器具;
(b) 具有直接销售功能的制冷器具;
(c) 移动式制冷器具;
(d) 主要功能不是通过制冷储藏的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