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员工持股平台办理流程

2024-12-24 07:00 113.89.239.29 2次
发布企业
深圳合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9
主体名称:
深圳合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359776518C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员工持股平台 办理要求
所在地
海南 深圳 横琴 宁波均有办公场所
手机
13530180825
市场经理
汪女士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2.关于营业税(此项目前已取消,请忽略)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自然人限售股转让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2)股息红利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股息红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员工直接持股税收  员工直接持股时:  (1)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如长期持股,上市后限售期内分红个人所得税率10%,解禁后个人所得税率5%。


关于深圳合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汪丽萍
注册资本300
主营产品公司注册 粤港两地车牌 公司转让 经营许可证审批 海外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财务代理 地址服务 财务顾问 园区税收政策服务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网络信息技术开发;网站设计及技术咨询;房地产经纪;国内贸易;从事广告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代理记帐;知识产权代理(不含专利代理);企业登记代理;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公司简介合泰企业是一家专业的服务性质公司,提供企业咨询服务,企业财务管理,企业战略投资,投融资咨询服务,公司拥有多名专业人士,从业十年以上,为全国中大型企业服务超过上千家,主营海南自由贸港公司注册、前海自贸区公司注册、珠海横琴公司注册、宁波梅山公司注册、共青城公司注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全国核定、保理公司注册、税收返还、私募基金牌照办理,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危险化学品公司、医疗器械许可证办理、金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深圳合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