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的办理手续:
一、申请办理
1、公司申请办理生产许可务必填好统一文件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监督局业务科。
2、公司应给予以下材料:
(1)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2)常规(形式)检测报告;
(3)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证实等。
3、业务科将全部材料评审达标后,将申请办理材料报质量监督局品质科,由市局统一安排评审和查验。
4、市局评审根据后将申报材料报省质量监督局。
二、审理
省质量监督局审理公司的申报材料后,应在七个工作中日内对合乎申请标准的公司派发《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三、当场核查
1、生产许可实施办法要求由省部级质量监督局承担机构公司生产制造标准核查和封样的,省部级质量监督局应在审理申请办理后两个月内机构对生产制造标准开展核查并当场抽封试品。省许可证书公司办公室自审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原材料归纳,并将达标企业名录和有关原材料报核查部。核查部自接到省部级质量监督局申报原材料之日起45日内进行公司生产制造标准抽样检查和原材料归纳,并将达标企业名录和有关原材料申报全国各地许可证书公司办公室;
2、生产许可实施办法要求由核查部机构公司生产制造标准核查和封样的,省部级质量监督局应在审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有关原材料转送核查部。核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书公司办公室申报的原材料之日起两个月内机构对申请办理调查取证公司的生产制造标准开展核查,并当场抽封试品。核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书公司办公室申报的原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达标企业名录和有关原材料申报全国各地生产许可公司办公室;
3、申请办理调查取证公司的生产制造标准核查工作中由核查组担负,核查组推行小组长负责制,核查组对审查报告承担。
四、试品检测
申请办理调查取证公司理应在封样15日内将试品送到特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遭受试品后,理应依照实施办法要求的规范和规定开展检测,并理应在要求的期内进行检测工作中。规范中对产品质量检验有特别要求的,按标准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周期时间超出第十四条要求的原材料申报期限时,原材料申报時间以检测进行時间为标准。
五、归纳、核准、颁证
全国各地许可证书公司办公室自收到各省部级质量监督局、核查部归纳的合乎颁证标准的企业名录和相关原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核准。经核准,合乎颁证标准的,由我国质检总局授予生产许可,不符颁证标准的,将汇报原材料退还相关省部级质量监督局或是核查部并告之公司。
六、后处理工艺
省部级质量监督局理应对不符颁证标准的公司传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取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公司自收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理应开展用心整顿,两个月后才可再度明确提出调查取证申请办理。
生产许可有效期限为四年,满期前6个月内,须持原证申请办理,生产许可推行年审规章制度。生产许可包含许可证号、企业名字、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公司类型、公司注册地址、生产制造详细地址、生产制造范畴、发证机构、颁证日期、有效期等新项目。
生产许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下称《申请书》)适用公司颁证、换领、搬迁、二建等的生产许可申请办理。企业集团与其说所在单位一起调查取证的,企业集团与所在单位各自填好《申请书》。二建包含提升商品模块、提升型号规格、技术升级、提升企业集团所在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