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级CE认证怎么办理?
2005年起,欧盟颁布针对与食品接触物质的指令1935/2004/EC。该指令是一项关于与食品接触或间接接触的材料和电器的规定,于2006年10月27日起强制执行。该法规规定食品接触材料必须安全以及其转移至食品的成分,在量方面不应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并且不能改变食品组成或破坏食品的口味和气味。
欧盟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框架性法规1935/2004/EC,一共管理17类材质,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和制品、粘合剂、陶瓷、软布、橡胶、玻璃、离子交换树脂、金属和合金、纸和纸板、塑料、打印墨水、再生纤维素、硅树脂、纺织品、清漆、蜡、木头,其中只针对陶瓷、塑料、再生纤维素颁布了专门的指令和法规,分别是84/500/EEC,2011/10/EC,93/10/EEC。
1935/2004/EC要求与食品接触的材料/物品生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Practice,GMP);
2) 不能释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
3) 不能导致食品的成分产生不能接受的改变;
4)不能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
认证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的产品信息
寄送样品
进行测试
测试完毕之后,测试数据
出具报告
认证所需申请资料:
申请表
认证的产品资料(包括产品图片、与食品接触的材质清单)
测试样品至少保证2-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