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国家发改委联合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通风机、平板电视、机顶盒五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版)的通知》,通知中对平板电视、机顶盒等5类产品的新版能效标识实施做了新规定。
本次调整的平板电视、机顶盒的能效标识认定标准,需按照新版标准——《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2020)执行,此标准将在2021年8月1日正式执行。
新旧相比,如何过渡?
2021年8月1日后(含)出厂或进口的平板电视产品:必须满足《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2020)的相关要求,并依据修订版实施规则的相关要求加施能效标识;
2021年8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2年8月1日前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完成能效备案并加施标识。
如需了解新标准修订内容变化,办理能效检测备案流程,请联系我司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