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完整的名称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这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
排污证,全名叫某某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是项目建设完成后经审批允许排放污染物。
两者的形式区别是,环评是一套文件,有几十页相当于一本书,是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制作的,排污证是一张纸,是行政机关()发放的,许可制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两者都是我国污染源管理的重要制度。环评管准入,许可管排污,或者叫排污管运营,衔接好了,便可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排放控制、污染治理的全过程监管。这一组制度的衔接有天然优势,事权同属环部,且都在改革阶段。目前,环保部对两者的衔接也已有细化的设计。2017年11月,环保部印发《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各种情况下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作了具体安排。
重点来了,二者是是什么关系呢?
环境影响评价,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前提和重要依据。申领排污许可证时,须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言下之意,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的,理论上已经完成了环评。坊间有个说法,叫做“排污许可证”就是化工行业的“免死”。分期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应当列明分期建设内容及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据此分期申请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的内容与环评要求的关系。
部门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严格核定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