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东原股东和新股东为自然人或深圳公司的可选择全流程办理或者窗口递交资料办理。全流程办理所需资料:公司原全部股东、原法人、新全部股东的个人银行U 盾或深圳CA 数字证书(个人银行U 盾中国大陆办理的即可)。如果法人、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也一同变更的,还需提供新法人、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的个人银行U 盾或深圳CA 数字证书(个人银行U 盾中国大陆办理的即可)。
窗口递交资料清单:1、变更材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转让协议等)2、原股东、新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法人、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也一同变更的,还需要提供新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的身份证清晰复印件并在空白处加盖标的公司公章。以上事宜办理时间为:收到客户资料的2 个工作日左右。2、公司原股东或新股东有一个注册地为深圳以外的公司,需现场窗口办理,资料如下:⑴、变更材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转让协议等)⑵、原股东、新股东身份证原件。⑶、股东公司的A4 大小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在空白处加盖清晰的本公章。如果法人、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也一同变更的,还需要提供新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的身份证清晰复印件并在空白处加盖标的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