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煤锅炉的清理和淘汰工作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生态环境、工业科技、城市执法等多个部门。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协调解决10蒸吨及以下燃煤承压锅炉清理工作。
一是结合前期摸清燃煤锅炉底数和开展现场确认工作的基础,市场监管局同市生态环境局交流了阶段工作成果,明确2021年工作重点。
二是确定了疑难燃煤承压锅炉的淘汰程序和方式。在大气污染防治框架内,对燃煤承压锅炉去功能化的方式和途径进行探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前提,参照其他省市这方面工作的先进经验,确定部分疑难燃煤承压锅炉的淘汰程序和方式。
三是建立完善联合检查执法机制。进一步疏通工作难点和堵点,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为2021年度的燃煤承压锅炉清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申请条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公司章程
3. 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5. 人员证明
6. 工程(项目)方案
7. 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8. 设备、药剂明细表
9. 荣誉证书
10. 操作工需要5名且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11. 资质必须要有专项保险
12. 持有培训工作人员五名以上
13. 专项项目经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