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法规定:新成立的新加坡公司在成立后的18个月内,上期财务年结日后的6个月内,需由秘书处主持召开年度股东会议,经由全部董事投票并签署的诸项决议。期后每个财政年度末均需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与此同时,还需要安排新加坡公司会计审计工作。新加坡公司的财务年结日可以选择任意日期,但通常选择为年底或半年底,即12月31日或6月30日,但新加坡公司的第一个财务年度不能超过18个月。
新加坡公司年审的内容:
-新加坡公司周年股东大会AGM及年报AnnualReturn
- 新加坡公司的预估税ECI呈报(仅年营业额超过100万新币且有盈利的公司)
- 新加坡公司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Tax及呈报
- 员工薪水年结IR8A呈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