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看到的某某咨询中心、某某软件工作室类型的后缀,其实都是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方式,为什么有这么多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目的其实是想经过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收压力。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相似,性质上完整不一样,因为个体户能够做到的个,人独资企业也根本上能够做到,我们在以前讲过的哪些业务合适个体户,同样也合适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通常是经过私户收款,没有设立公户,如今关于公转私是严查了,之前局部企业经过成立个体户的方式减少税收压力都不再适用了。
详细运作如下:
高利润低本钱少本钱进项的企业,账目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压力大的公司,在税收园区内成立一家小范围的个人独资企业,把原来公司的真实无进项的效劳业务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独资企业享用当地的核定征收,依照效劳行业利润率10%应税所得率停止核定,再根据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运营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增值税为1%,附加税为0.06%,加上个人所得税0.5%-2.19%的局部,个人独资的综合税率在3%左右即可完税,就能够直接的公转私停止利润分配。
案例:上海某生物科技公司在2018年收入500万元,利润为300万元。我国税法规则企业所得税为25%,也就是该企业需求交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
如今科技公司在上海、深圳、浙江、江西、山东等税收园区成立一家科技效劳中心,用效劳中心承接其中300万的技术效劳,效劳中心依照核定征税,开具技术效劳费给公司列支本钱,那么需求交纳的税金是:
科技效劳中心年开票总额为300万,费用扣除等若干,反正核定征收不看这些,核定征收的应税率为10%,那么其应征税所得额则为30万,对应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0500元,那么算下来的个人所得税则为4.95万。
增值税:300万/1.01*1%=2.97万
附加税:2.97万*6%=0.17万
合计:0.17+2.97+14.65=8.09万
在交纳8万税金后,就能够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自在支配。
停止业务分包,享用地域政策的方式,合理合法地减少税收压力,当然前提是树立在业务真实,票据、合同、流水三流分歧的根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