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又属于自贸区范围内,堪称深圳“特区中的特区”,政府在鼓励企业进驻的严格限制了行业准入条件,做到“严格进入,宽松管理”的标准。
注册前海公司的条件
1、必须是新建立的公司,不能以分公司的形式入驻前海,若外省市认定的总部型企业,注册资本超过500万人民币的,经审批可以通过迁址的形式迁入前海。
2、入驻前海的企业的类型必须符合《前海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规定的行业要求。
3、注册资本Zui低500万,特殊行业另行要求的以特别规定为准。
4、公司名称不能直接冠名“房地产”,但经营范围中可以包含房地产投资,从事房产开等。
5、入驻前海的企业的注册地址统一挂靠在前海管理局。
前海企业扶持政策
1.申请前海总部企业政策
股权投资企业可以申请前海其他功能性企业总部认定,只要上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实缴注册资本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
管理资产不少于300亿元且存续期不少于5年的基金管理人。
经认定为其他功能性企业总部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给予500万元集聚扶持奖励。
若符合认定当年直接经济贡献≥3亿元;Zui近连续两个年度直接经济贡献均≥2亿元,给予额外50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空间扶持,包括租房、购房补贴和装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