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程序
1.中小企业决定采用租赁方式筹取某项设备时,首先需取得租赁公司的融资条件和租赁费等资料,并加以比较,从而择优选定。
2.办理租赁委托和资信审查
企业选定租赁公司后,便可向其提出申请,办理委托。
3.选择设备
选择设备的方法有:由企业委托租赁公司选择设备,商定价格;由企业先同设备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然后将合同转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付款;经租赁公司指定,由企业代其订购设备,代其付款,并由租赁公司偿付贷款;由租赁公司和承租企业协商洽购设备等。
4.签订购货协议
购货合同应由承租人、出租人和供应商三者参加签订。委托租赁的情况下,由租赁公司向制造厂商订购,并签订订货合同,同时由承租人副签。
5.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由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是租赁业务的重要法律文件。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两部分。
6.申办融资租赁合同公证
融资租赁可申办融资租赁合同公证。融资租赁合同公证由当事人约定地或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申办融资租赁合同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7.租赁物件交货
制造厂商将租赁公司订购的设备到期直接拨交给承租人,并同时通知租赁公司。
8.办理验货与投保
承租人收到制造厂商交来的设备后,即进行安装并运转试验。租赁公司根据验收情况向厂商支付设备价款,并开始计算租赁日期,计收租赁费用。同时租赁公司根据租赁物件的价值向保险公司投保,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9.支付租金
承租企业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向租赁公司分期交纳租金。租金根据租赁对象的不同以及双方承担的义务和费用情况来确定。
10.维修保养
承租人可与供应租赁物件的制造厂商或其他有关供货人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支付有关费用。
11.税金缴纳
租赁公司与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各自向税务机构缴纳应负担的税收。
12.租赁期满处理设备
融资租赁合同期满时,承租企业应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实行退租、续租或留购。在融资租赁中,租赁期满的设备一般以象征价格(一般是残值价)卖给承租企业或无偿转给承租企业,也可以以低廉租金续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