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号文申请登记代办
外汇管理局下发的第37号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全文对哪些项目做了规定和限制呢?总条数具体规定的意义是什么呢?
来看看,37号文的总体目的是什么呢?
在大体环境下,张经理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相关要求“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简化和便利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从事投融资活动所涉及的跨境资本交易,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
看看具体硬性规定:
如果你的业务是个人出资,也就是境内居民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前,应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境内居民以境内合法资产或权益出资的,应向注册地外汇局或者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登记;境内居民以境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出资的,应向注册地外汇局或者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登记。
特殊目的公司完成境外融资后,融资资金如调回境内使用的,应遵守中国外商投资和外债管理等相关规定。返程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现行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并应如实披露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等有关信息。
我们公司为多家上市公司、国营企业和基金向海外投资在全国各大城市(包括需单独办理的深圳前海、上海自贸区等)办理过包括香港、新加坡、印度、日本、越南、美国、欧洲等国家的投资备案(ODI)和再投资备案,是整个行业位数不多的可以提供国内政府批文和海外架构搭建和外国大使馆、香港中联办报道全流程的服务商,多次受到北上广深、成都、厦门 等地经商务的表扬和大力推荐。